国内领先的为企业提供整体债务解决方案的管理咨询公司
服务热线

132-202-922-23

扫码关注我们

关注我们
QQ

  新闻资讯  
  以专业的视觉、创新的理念专注行业发展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   作者:中诚云律  阅读:2495次

一、司法解释核心条款摘要

  1. 合同效力认定

    • 第四条:金融机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或违反监管规定(如虚构贷款用途),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 第五条:借款人主张“高利转贷”且金融机构知情的,超出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2. 利息与费用限制

    • 第二十五条:借款利率、罚息、违约金等总计不得超过 合同成立时LPR的4倍(取代原“24%/36%”规则)。
    • 第二十六条:金融机构不得以服务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突破利率上限。
  3. 担保责任

    •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导致担保物权未成立(如抵押未登记),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 第十六条:借新还旧贷款中,担保人不知情且未书面同意担保的,可主张免责。
  4. 违约救济

    •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逾期还款时,金融机构可主张 本金+利息+罚息,但需明确计算方式。
    • 第二十四条:金融机构怠于行使担保权导致损失扩大,借款人可请求减免扩大部分责任。

二、重点问题解析

  1. 利率上限调整

    • 2020年8月修订后,明确以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为基准,取代原“央行基准利率”。例如,2023年11月1年期LPR为3.45%,4倍上限为 13.8%(此前按24%上限明显降低)。
  2. 违规放贷责任

    • 金融机构若通过“助贷”平台发放贷款但未履行风险审查义务,可能被认定违规(参考2021年“平安普惠”案)。
  3. 溯及力规则

    • 新规适用于司法解释生效后(2020年8月20日)新受理的一审案件,此前已终审案件不适用新利率标准。

三、全文获取途径

  1. 官方渠道

  2. 注意事项

    • 司法解释全文共 32条,建议重点关注第4、5、25、26条等核心条款。
    • 需结合《民法典》合同编及《九民纪要》相关内容综合理解。

四、关联法规参考

  • 《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通知》
  •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第51-53条

如需具体条款分析或案例解读,可进一步说明需求方向。


发布时间:2025/6/13  【打印此页】
0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132-202-922-23
邮箱:
总部地址:重庆渝北中渝都会9号楼
微信号:20043032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2004303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